各基地培养单位:
根据《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徐医大字[2021]2号)和《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》(徐医大研字[2021]8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原则
按需设岗,坚持标准,择优选聘,总量控制。
二、申报学科(领域)
遴选导师类型 |
一级学科/专业类别 |
一级学科/专业类别代码 |
二级学科/专业领域 |
二级学科代码 |
学术型博导 |
基础医学 |
1001 |
生物统计学 |
1001Z5 |
学术型硕导 |
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|
1004 |
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|
100401 |
|
|
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|
100402 |
|
|
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|
100403 |
交叉学科 |
99J2 |
公共卫生安全与人兽共患病防控 |
/ |
专业型硕导 |
公共卫生 |
1053 |
/ |
/ |
三、遴选条件
1.《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》(医大研字〔2023〕6号),详见附件1。
2.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、科研项目、获奖等成果,均应在近三年获得(2020年1月1日-2023年10月13日)。其他认定说明见附件2。
四、遴选流程
1.政治审查及开通系统登录权限
11月3日前,学院对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、师(医)德师(医)风等个人品行、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政治审查;
拟参加2023年度导师遴选的老师填写(附件3),并于11月3日前发送到邮箱quanxj@xzhmu.edu.cn,用于开通系统登录权限。
2.申请人填报数据
申请人根据本单位时间要求,使用本人账号、密码,登录学校官网“数字徐医”—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,填报申请材料(操作见附件4)。不符合认定说明的成果请勿提交。
3.学院审核、会议审议及结果报送
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,综合审议,并将通过审议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。12月14日前,学员将推荐名单(附件5)报送研究生院。
4.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
12月底,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,并将通过审议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权晓杰
邮箱:quanxj@xzhmu.edu.cn
电话:0516-83263783